公示公告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入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

一、入库范围

具备工程类及非工程类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

二、入库条件

1.依法在北京市成立的市场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北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团队,公司人员规模不少于20人。

3.公司营业范围涵盖工程类及非工程类招标代理业务。

4.在规定工作期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市社委托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5.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备案截图。

6.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基本评价信息良好,且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提交资料

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应按下列要求提交申请资料,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评标情况、专家库建设情况、人员构成、部门设置、执业业绩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人员花名册及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6.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7.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8.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9.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

10.廉洁承诺书;

11.纳税承诺书。

四、报送要求

申请参与入库的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上述申请资料按如下地址邮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11号和泰大厦

联系人:由恒波

联系电话:18515066962

联系人:杜颖涵

联系电话:13436853000

五、入库公示

入围名单将公布于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官方网站,公示期为5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供应商参与遴选所产生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2.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究责任。

3.未入选供应商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我单位对材料严格保密。

附件:

1.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3.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5.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6.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

7.廉洁承诺书

8.纳税承诺书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