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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3 来源:本网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doc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和市级社社有资产的管理机构,主要履行系统行业指导和市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市供销社系统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积极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市社长期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着代市政府储备农业生产资料、防汛应急物资、国家及本市重大活动果品供应任务及烟花储运任务。新时期,市社将按照党和国家对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新的要求,加快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深化北京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围绕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紧抓发展机遇、不断深化改革,统筹配置资源,加快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作用,提升服务功能,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首都城乡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多样化的综合服务,全力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高精尖”新型城市供销社,全面开创北京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有四个部门决算二级单位,分别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本级(135202),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135203),北京市供销学校(135204)和北京市供销干部学校(135205)。其中市供销社本级享受财政定额补助,其他三个单位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93人,实有人数38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165.21万元,比上年增加247.99万元,增长1.47%。2019年度支出总计16639.8万元,比上年增加564.64万元,增长3.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收入16325.18万元,比上年减少353.8万元,下降2.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4.8万元,占全部收入总额的98.6%,同比减少320.94万元,下降1.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58万元;事业收入127.43万元,同比减少了2.75万元,降幅为2.11%,占全部收入总额的0.8%;经营收入83.1万元,同比增加71.5万元,占全部收入的0.5%;其他收入19.85万元,同比减少101.61万元,减幅为83.66%,占全部收入总额的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638.96万元,比上年增加564.64万元,增长3.51%。其中,基本支出9475.02万元,比去年的8966.63万元,增加775.79万元,占全部支出总额的56.94%;项目支出7085.05万元,比去年的7364.85万元,减少279.8万元,占全部支出总额的42.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79.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4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94.8万元,比上年减少320.94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去年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补助资金750万元,今年未安排此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2.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主要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585.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35.96万元,增长3.59%。其中:

“职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11259.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 312.73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按照教育教学计划,调整项目支出。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326.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3.24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按照教育教学计划,调整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75.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5.53万元。其中: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272.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2.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3、“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31.25 %。其中:

“农业综合开发”(款)2019年度决算 21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增加。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6万元,增长264 %。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6万元,增长264 %。主要原因是增加涉密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237.3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8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9.96万元减少7.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当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12.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77万元减少3.08万元。主要原因:各单位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力减少公务接待。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校招生事项。公务接待255批次,公务接待395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0.1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64.19万元减少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34.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没有变化。2019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7.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5.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9.61万元增加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维护。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1.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3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7.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5.58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1.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5台,244.4万元(含工具车7台,实际公务用车8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没有国有经营资本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事项。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三农”工作:三农是指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工作,就是指围绕农业、农村、农民开展工作,主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等问题。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5%,涉及金额714.7868万元。本次评价得分的最高分为?98.96分、最低分为?92.25分,平均得分为?97.41分,2019年度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整体较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电商专业,主要教学内容为现代电商网络营销、网站管理、运营等,目前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对应的实训室。我校与京东签署战略协议,计划依托京东电商平台的优势,开展校企合作,进行电商实训,进而培养技能型应用人才,并对口输出。通过电商实训室的建设,可提升我校电商专业学生的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率。从而为北京市区域经济输送专业人才,可间接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

(二)评价结论:通过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8.50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1.项目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2.项目绩效资料收集与整理不够充分。

(四)建议:1.细化、量化绩效指标,2.加强绩效材料的收集与分析。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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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基本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好效果、部分达成预期指标且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四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90%(含90%)、90-75%(含75%)、75-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若年初指标值设定偏低,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年度指标值(A)*100%。若计算结果在200%-300%(含2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10%扣分;计算结果在300%-500%(含300%)区间,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20%扣分;计算结果高于500%(含500%),则按照该指标分值的30%扣分。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